江苏空气质量“日记”:“黄泥天”消失 “水晶蓝”变多
财政部表示,已加大支持力度,快速预拨资金,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工作。一是按现行政策规定,采取先预拨、后清算的方式,及时向地方预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,由受灾地区用于做好应急抢险救援以及应急救助、过渡期转移安置、倒损房屋恢复重建等受灾群众救助工作。二是采取超常规措施,预拨国家蓄滞洪区运用补偿资金15亿元,对国家蓄滞洪区运用期间群众的农作物、专业养殖、经济林、住房、家庭农业生产机械等水毁损失予以补偿,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。下一步,将督促地方抓紧落实相关政策,推进救助补偿工作。